参照“揭榜挂帅”机制组织实施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吉林省科技厅、长春市科技局基于中国一汽“十四五技术发展规划”、吉林省汽车产业发展需求,对一汽集团推荐的9个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共包含29个课题)进行了专家论证,中省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吉林省科技厅和长春市科技局会同需求方一汽集团,吉林省和长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亿元(各1亿元),吉林省和长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亿元一次性全部拨付到一汽集团,一汽集团和相关企业在课题任务书签订生效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揭榜方拨付首笔科技创新专项经费,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2021年度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张榜课题,不能申报2021年度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张榜课题,2021年度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张榜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在2021年度只能申报1个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类项目〔含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课题〕,2.课题负责人在2021年度只能申报1个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含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课题〕,3.有在研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课题,4.有在研的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三)参照“揭榜挂帅”的机制实施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附件:2021年度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及课题需求信息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财政厅长春市科技局长春市财政局2021年9月13日附件:2021年度一汽自主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及课题需求信息-确认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