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根据《吉林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吉林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企业孵化,二、申报条件(一)吉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要的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服务、企业孵化在吉林省,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三、申报材料吉林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模板)及证明材料目录(详见附件),四、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由所在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申报书“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意见”栏中加盖单位公章,(三)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书、证明材料的顺序,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联系人:孙爽联系电话:88975471附件:1、吉林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模板)2、证明材料目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7月2日附件1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docx附件2证明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