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1年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形式审查(初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参加答辩评审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科技局官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长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异议受理,公示期:2021年10月8日—10月13日综合受理处室:发展规划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电话:887772511、重点研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受理处室:对外合作处电话:887772622、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工业领域)受理处室:高新技术处电话:887772733、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专项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受理处室: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电话:887772854、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与发展专项、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专项、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受理处室: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电话:887772855、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受理处室: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电话:88777252受理地址:市政务中心591-2房间(华新街700号)附件2021年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拟参加答辩评审项目公示名单(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