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1年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形式审查(初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参加答辩评审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科技局官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长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异议受理,公示期: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综合受理处室:发展规划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电话:887772511、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领域,医药、医疗器械领域,民生科技领域)受理处室: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电话:887772712、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优秀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受理处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电话:887772633、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金融专项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后补助项目受理处室: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电话:887772584、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专项受理处室: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电话:88777271受理地址:市政务中心591-2房间(华新街700号)附件:2021年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拟参加答辩评审项目公示名单(二)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