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依据《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长春新区组织开展第十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省科技厅官网通知(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205/t20220524_8457607.html),凡符合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条件的单位,需将《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荐汇总表》(附件1)、《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附件2)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单位: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材料:申报单位需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刻制光盘报送,二、时间要求各开发区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17:00,请各驻区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送,严格按照新区受理时间执行,因逾期或工商税务关系不在新区等原因造成报送失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三、联系方式纸质材料及电子光盘受理:新区科技局:吴思81335700高新区科技部门:孟瑶85542570北湖区科技部门:郑率89672977空港区科技部门:聂晶鑫82158672附件1: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荐汇总表附件2: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附件1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荐汇总表.doc附件2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