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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 | 2023-05-23
2.3技术支撑机构县级以上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是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单位,3.3应急处置与救援3.3.1信息报告3.3.1.1报告主体和时限(1)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和获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中涉及其他部门的,3.3.2先期处置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同时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成员单位,3.3.3应急响应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队伍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急演练和应对处置等工作所需经费,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技术机构、集中供餐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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