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开展第六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创新项目,二、评选条件1.在乡村文化振兴和公共文化服务中运用先进模式实施创新,5.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中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模式实施有效管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等,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要对推荐的项目认真审核把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推荐评选过程中,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省政府对评选出的项目授予“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称号,五、组织领导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鲁办发〔2019〕17号)和《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鲁文旅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山东省文化创新奖对加快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引领作用,并将《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推荐工作联络员回执》发送至科技教育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