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3〕88号)、《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宁农经〔2023〕6号)和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确定的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相关工作要求,经街镇推荐初审,区级复核,现将2023年拟申报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5月23日起至5月29日止,联系人:孔令红联系电话:57338051附件:高淳区拟列入2023年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23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