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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丨⑮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05-22
前言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对2022年底到期后延续实施和2023年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云南省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清单》,“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出“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招用上述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云南省按规定的最高浮动上限幅度确定了具体税额扣减限额(定额)标准: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就业的,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2)《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3)《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税〔2019〕26号)(4)《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8号)【办理方式】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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