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知局促〔2023〕15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和《上海市实施专利转化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进一步提升本市中小企业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和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我局拟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二)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的,(三)参与本项目申报的单位,不得同时申报“2023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三)具有至少1名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项目实施期内项目承担单位应完成以下任务目标:(一)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四、评定程序(一)自主申报上海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申报,其中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中小企业项目由上海市民政局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其他类型的中小企业项目由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评价审核后,报送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的电子件和纸件,评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40家,附件:1.各推荐单位推荐名额及联系方式2.项目申报书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5月22日(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和月磊、孔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