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黔交政法〔2018〕2号)及《贵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工作,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路桥梁的正常使用及安全畅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修文县排查出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10家,现对这10家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日,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异议,将按照要求纳入管理,附件:《修文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统计表》.PDF修文县交通局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