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暂行办法,由主体申报、区镇审核,拟认定南通市海门区合东谷物专业合作社等21家农民合作社为我区2023年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19日至5月25日,若有异议,请与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电话:82229122,2023年海门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名单:1.南通市海门区合东谷物专业合作社2.南通市海门区袁创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3.南通市海门区盛圩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4.南通秋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5.南通市海门区帮劲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6.南通市华祥农产品专业合作社7.南通华冠果蔬专业合作社8.南通市海门全心利农产品专业合作社9.南通市三千福瑞农产品专业合作社10.海门市浩太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11.南通市海门区兴圣向洋农产品专业合作社12.南通市茂大润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13.海门市嘉裕蔬菜专业合作社14.海门市多节四青作物专业合作社15.海门市晟泰苗鸡专业合作社16.南通嘉雪乐果蔬专业合作社17.海门通甲谷物专业合作社18.海门市謇里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19.南通市海门区培才优选农产品专业合作社20.海门市广扬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21.南通李朱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