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市经信〔2017〕688号)、《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2022〕134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经县(区)初审推荐、专家现场核查、社会信用查询、局党组会议审议、公示、市政府审定等程序,并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8日(联系人:江松颖,联系电话:0752-2808821)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