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以下简称新区科创经服局)将于2023年5月18日-31日开展第五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是指跨国公司设立的地区总部和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一)总部定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指在境外注册的母公司在本市设立,跨国公司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是指未达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标准,(三)港澳台地区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本市设立总部企业,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地区总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总部定义,3.申报企业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二)申报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总部定义,申报企业实缴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提交以下初审材料,(一)初审材料1.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3.母公司授权签字人签署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2.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二)复审受理深圳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五、办理流程新区科创经服局发布申报指南→申报企业到新区科创经服局提交申报材料→新区科创经服局报送初审结果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复审→市商务局作出认可决定并颁发证书/不予认可决定→市商务局发送认定通知至新区科创经服局,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引(2023)2.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3.申报承诺书4.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授权书(示范文本)5.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年检承诺书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