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泉州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奖励,我市新增通过认定省级众创空间1家、泉州市众创空间2家、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2家,共获得南安本级奖励资金150万元,经函商相关部门协助查询,未发现上述企业或个人存在涉黑涉恶及失信情况,现下达南安本级奖励资金150万元,附件: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泉州市众创空间、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补助经费南安本级资金明细表南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各有关企业: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委〔2021〕19号)第19页第4点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泉州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我市新增通过认定省级众创空间1家、泉州市众创空间2家、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2家,共获得南安本级奖励资金150万元,经函商相关部门协助查询,未发现上述企业或个人存在涉黑涉恶及失信情况,现下达南安本级奖励资金150万元,附件: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泉州市众创空间、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补助经费南安本级资金明细表南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