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连政办发〔2022〕2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促消费资金项目的通知》(连商运〔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海州区、连云区商务部门组织申报初审、市级商务部门业务处室复审、第三方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和市级商务财政部门会审,现对2022年度市级促消费活动奖补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5月2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并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及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以便查实,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4号楼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5825839,附件:2022年度市级促消费资金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