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2〕2号)的精神,我局拟定了《肇庆市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项目下达计划(第二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与电子信息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1.肇庆市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项目下达计划(第二批)2.肇庆市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第二批)3.肇庆市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第二批)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0日(业务联系电话:2268981,监督举报联系电话:2273916,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211室,邮编:526040)附件1:肇庆市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项目下达计划(第二批).xlsx附件2:肇庆市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第二批).xls附件3:肇庆市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