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政务〔2023〕4号各区市场监管局:为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内企业登记相关工作,为了进一步支持天津市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园区”)建设,二、支持新兴行业名称注册支持园区内企业名称使用新兴行业用语登记,三、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在名称中的使用支持园区内企业在申请名称中将“天开高教科创园”与“天津”或者“天津市”行政区划连用,四、加强对驰名商标在名称登记中的保护园区内企业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五、释放企业住所资源支持园区管理机构确定的创业园、产业园、创业空间、孵化器内企业采用“一址多照”、“集群登记”等方式进行登记,七、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天开高教科创园专区”申请登记,八、支持公司设立“掌上办”申请人通过“津心办”APP中“天开高教科创园专区”选择企业开办,附件:津市场监管政务〔2023〕4号各区市场监管局:为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内企业登记相关工作,为了进一步支持天津市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园区”)建设,二、支持新兴行业名称注册支持园区内企业名称使用新兴行业用语登记,三、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在名称中的使用支持园区内企业在申请名称中将“天开高教科创园”与“天津”或者“天津市”行政区划连用,四、加强对驰名商标在名称登记中的保护园区内企业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七、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天开高教科创园专区”申请登记,八、支持公司设立“掌上办”申请人通过“津心办”APP中“天开高教科创园专区”选择企业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