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相关用人单位及员工: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杭人社发〔2021〕50号)的要求,决定准予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具体目录如下: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第三批)序号行政许可编号实行特殊工时制单位名称列入清单式管理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及计算周期实行岗位计算周期1杭桐人社许清准字〔2022〕001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桐庐石油支公司2022年3月8日油库岗月IC卡销售岗月备注:员工对用人单位在实施特殊工时制度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057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