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687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度第一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已审核完成,拟发放127艘海洋捕捞渔船补贴资金共计1054.65万元(详见附件),为确保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现对该批补贴资金发放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渔业发展专班反映,联系人:毛海阳,电话:0577-58129268、15988798736,平阳县2021年度第一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拨付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