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经经字[2022]7号临空经济区、各镇处、区内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好《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107号)及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洪工信发[2022]5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鼓励新项目加快建设、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洪府办发[2021]107号文件第1条、第2条)兑现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PDF版随材料报送)于2021年3月30日前报区经发局,逾期不予受理,区经发局联系人:王金芝;电话:83826728邮箱:171115467@qq.com区财金局联系人:白夜;电话:83822708附件:1、《关于印发的通知》(洪工信发[2022]55号)2、《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107号)南昌经开区经发局南昌经开区财金局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