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工作,我局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的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市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基地,(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创业培训项目中标的创业培训机构,(3)省、市技能人才基地,(4)职业院校,(5)技师学院(校),2.培训机构应安装身份证读卡器、指纹打卡器、网络录像设备和网络通讯线路(专网)等视频监控设备,3.申报单位需主动、全面接受我区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二、申报资料1.《成都市返乡下乡创业培训机构申报签约申请表》(附件1),2.省、市技能人才基地认定文件、市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基地认定文件、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创业培训机构中标书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之一,3.办学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能证明相关专业培训资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