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3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章鼓励旅游企业股改第一条申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实现挂牌交易的小微旅游企业,包括:1.厦门市企业股改挂牌交易扶持资金申请表,第二章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第四条申报主体,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超过30亿元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包括:1.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奖励申请表,第三章推动旅游景区建设第七条申报主体,第五章推进文化旅游消费第十三条申报主体,须为荣获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或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申报单位,第六章其他第十六条以上奖励项目于每年5月开放申报,其中:鼓励旅游企业股改申报材料经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初审后,支持旅游企业发展、推动旅游景区建设、促进旅游招强引优、推进文化旅游消费奖励申报材料经区文旅局初审后,第十九条本指南中关于鼓励旅游企业股改的50万元奖励资金,市文旅局不再受理该企业任何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