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山东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工作方案》(鲁发改能源〔2021〕1112号)文件精神,惠民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专业第三方机构根据报名企业的资金实力和公司业绩进行优选评比,根据专业第三方机构提交的优选意见,现将初步优选的6家企业予以公示,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济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水发兴业(山东)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天皓新能源有限公司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9日至3月12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初步优选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前向惠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书面反映,联系人:曹主任15666801161韩主任0543-5321079联系邮箱:sdzmxmbgs@163.com附件预览:惠民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主体初步优选结果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