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2023年度安徽省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实施方案》(皖文旅发〔2022〕80号)要求,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相关工作要求如下:一、各市、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签订的三方协议,要结合项目创排计划,修改打磨剧目,各市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和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对入选项目予以政策、资金配套扶持等,确保项目按期优质完成,二、各市、项目实施单位要落实《关于建立全省戏曲创作孵化计划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皖文旅办函〔2019〕563号)等要求,规范项目运行,及时跟进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结项等相关材料,三、各市、项目实施单位要结合项目创排,同时围绕作品思想立意、价值取向、艺术追求、格调品味、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加强剧目评论,加强剧目宣传推广,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入选项目名单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5月15日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入选项目名单.pdf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