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3-05-1514:14信息来源: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特此通知,附件: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联系人:伍子铭,电话:8810207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