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3〕31号)文件精神,我市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开始进行,附件:《关于报送2023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3〕31号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5日附件:关于报送2023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报送2023年度全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以及质量监督(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二、申报及评审条件(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52号)有关规定执行,(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五、材料报送(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一律采用标准A3纸型打印或填写,(三)各报送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附件3)一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和省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认真做好2023年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宣传和组织工作,附件:1.申报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的材料目录2.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3.2023年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名册附件1-3下载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