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单位):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塘沽购物广场地址(住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上海道与浙江路交口爱民里底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9112011666614502X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军民联系电话:60305596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进行商务行政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你单位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售卡企业,但未对消费者公示或提供单用途卡章程,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你单位于3月6日前整改完毕,3月8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你单位逾期未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你(单位)未公示单用途卡章程且逾期仍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商务局或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