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2023年05月22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可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具体事实和线索,并请提供反映人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0774-8222439,地址:岑溪市思湖路(邮编543200)举报邮箱:cxs8222439cl@163.com,岑溪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05月15日附件李亚妹等2人公示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残疾类别与等级评定医院评定日期1李亚妹女42精神三级岑溪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5-152覃全忠男58肢体二级岑溪市人民医院2023-5-15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