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我委近期对重庆迅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申请监理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举报应附详细证明,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送渝北区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附件:2023年第二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联系地址:渝北区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邮编:401120联系电话:67170920附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业务类型申请事项审查意见1重庆迅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申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同意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