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对象和比例1.社会组织: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的规定,在区级社会组织中按5%的比例抽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责任科室: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股)2.养老机构: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在区级养老机构中按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责任科室:养老福利股二、检查人员在《漳州市长泰区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被抽取的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并重新抽取检查人员,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由业务股室配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被抽取的检查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并听取检查对象的申辩,3.检查要求: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六、纪律要求检查人员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接受检查对象吃请和礼品礼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