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2023年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漳高政综(靖)〔2023〕8号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2023-0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靖政〔2017〕1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2023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我县决定征收土地12.2137公顷,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地批准文件1.批准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2.批准文号:闽政地〔2023〕288号3.批准时间:2023年4月27日二、批准征收土地用途、被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2023-59-01地块批准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总面积为12.2137公顷,征收南靖县境内农用地9.2164公顷(其中耕地3.51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南靖县靖城镇古湖村水田3.5144公顷、园地1.9804公顷、其他农用地3.721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9973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2.2137公顷,三、实施征地行为的单位、补偿费支付本批次征地实施单位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在本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由征地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到位,四、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的期限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五、禁止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的,南靖县人民政府2023年5月1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选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2023-05-15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