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推荐第八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历届自治州道德模范中择优推荐杨深义等6人拟参加第八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请以书面形式向和硕县委宣传部反映,通信地址:和硕县特吾里克镇石材大道555号党政综合楼802室(和硕县文明办),和硕县委宣传部和硕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12日和硕县拟推荐参加第八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候选人名单1.杨深义,和硕县特吾里克镇光明中心社区居民2.杨尚磊,和硕县特吾里克镇龙驹社区居民3.邓剑侠,和硕县特吾里克镇清水河社区居民4.娜仁高娃(女,蒙古族),和硕县乃仁克尔乡本布图村党支部书记、主任5.乌云才次克(女,蒙古族),和硕县乃仁克尔乡包尔图村牧民6.郑俊梅(女),和硕县第一小学教务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