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3号)以及《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贵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贵自然资规〔2020〕9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拟订《贵港市覃塘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审核修改后的贵港市覃塘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通过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求在线反馈,不尽事宜,请与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制股联系,电话:4723773,电子邮箱:gt4723773@163.com,附件:1.《贵港市覃塘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贵港市覃塘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5月12日文件下载:附件1:覃塘区设施农业用地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