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建设工程定额科学合理性,进一步规范定额制定和应用管理,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6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造价总站,传真:0591-87613711,电子邮箱:55620265@qq.com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