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5月4日明溪县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加快聚集发展若干措施为加快明溪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成型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三明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工信局、财政局)(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四)加快企业药械注册申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三、支持中医药加快突破(五)鼓励中医药产品保护与开发,给予该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市场开拓补助,对医药工业企业年销售额比上年度增加1亿元以上的,对医药销售企业年销售额比上年度增量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企业50万元的标准化建设补助,鼓励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或年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医药企业在规划区域内采用集中或独立的方式建设总部办公楼,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县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七、加快人才集聚(十八)鼓励人才留明,由生物明溪县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是否为生物医药企业,五年内企业从本政策获得的补助或奖励资金将由相关部门原渠道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