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有关学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闽财教〔2019〕23号)文件,依据你校提供的2023年春季学期受助学生数,现下达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1937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19375万元,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或“2050203初中教育”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该项资金标识为“001001002地方对应安排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附件:下达2023年春季学期市属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安排表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教育局2023年4月27日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市属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安排表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享受生活补助资金已下达资金(万元)南财教指〔2023〕16号本次下达资金(万元)受助人数(人次)资助标准(生/学年/元)受助金额(万元)其中:省级资金其中:市级资金合计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合计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合计1133.193751.916251.27751102.1937502.19375福建省南平第一中学(初)21312.50.656250.393750.26250.30.300.3562500.35625福建省南平剑津中学17312.50.531250.318750.21250000.5312500.53125南平市第四中学9312.50.281250.168750.11250000.2812500.28125南平市第八中学(初)26250.1250.0750.050000.12500.125福建省南平实验小学492501.2250.7350.490.70.700.52500.525福建省南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152500.3750.2250.150000.3750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