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成都市科技局《关于成都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第一批次:5月15日—6月15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二、申报材料要求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或非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一)系统申报要求请按要求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待系统审核(由省高企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申报材料,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三)纸质材料装订要求1.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三、材料受理:(一)高新区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分为南区和西区2个点位1.南区: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受理时间:5月15日—6月15日(工作日:9:00—17:00)地址:天府五街菁蓉汇200号7号楼3楼电话:028-611068002.西区:高新西区政务中心受理时间:6月5日—6月15日(工作日:9:00—17:00)地址:高新西区天目路2号1楼22号窗口电话:028-63911986(二)提交纸质材料现场注意事项:提交纸质材料时请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整理:1.请将知识产权原件按照知识产权汇总表的顺序整理好,3.请将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的首页分别进行折叠,4.请将三年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首页分别进行折叠,5.请将三年的企业纳税申报表的首页分别进行折叠,6.请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首页进行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