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为做好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的管理工作,推动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我局起草了《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日期间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共收到1条修改意见,并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特此公告,附件: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2日附件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表序号单位名单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东莞飞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支持规下装备制造企业申报首台套项目采纳,参照省文件精神,《入库认定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申报条件“在东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修改为:在东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