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原则(一)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奖申报范围为依法设立且财政级次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境内符合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二)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奖申报范围为在杭州高新区(滨江)组织从事标准化工作,(四)申报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遵循自愿原则,二、申报项目(一)标准制(修)订项目1.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2.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并已实施1年以上,4.制(修)订和自我声明公开先进的企业标准并已经实施2年以上,三、申报条件(一)标准创新奖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申报的各类组织为标准主导制(修)订单位或者为主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单位,4.申报项目未获得过中国标准创新奖、浙江省标准创新奖,申报组织和个人按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书》及自我承诺(附件1、2),申报组织和个人按照《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分细则》(附件3、4)进行自我评价,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当提供与申报表和自我评价表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和个人按照《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6)填写并签章,将申报材料递交至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办(设在区市场监管局),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奖申报书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奖申报书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评分细则附件4: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评分细则附件5: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组织汇总表附件6: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个人汇总表附件7: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6: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附件材料.doc附件7: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