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城口老腊肉产业链良种引进)的公告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3号)《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城委农办〔20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城口老腊肉产业链良种引进)申报要求公告如下,我县生猪养殖场(户)按正规程序从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种猪生产经营资格的种猪场引进良种种猪,引进的良种种猪已享受其他补助和纳入2023年各乡镇街道基地项目内容的不重复申报,三、补助标准按照1000元/头进行补助,四、申报要求请申报单位于5月19日前提交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经办理的养殖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养殖场(户)内外图片等项目申报资料,已经引进了良种种猪的养殖场(户)的另需提供一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需提供)、调运本案手续,供种猪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明、种猪合格证明、种猪系谱、种猪图片、采购协议、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附件:项目申报表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5月12日附件项目申报表养殖场名称养殖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养殖场现有条件圈舍平方米,后备种猪头,其他猪头,申请引进良种种猪头数及品种引进良种种猪用途1.良种能繁母猪和种公猪更新:头能繁母猪,2.新增产能:头能繁母猪,项目申请单位意见本单位对以上内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以上良种引进申请未享受过其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