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养老护理员相关补贴政策如下:一、入职补贴(一)补贴对象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内的往届毕业生,本通知中养老护理员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备案的养老机构中从事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二)补贴标准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为一次性奖励补贴,2.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与养老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个人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专职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1年及以上的养老护理员,本通知中养老护理员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备案的养老机构中从事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具体补贴标准如下:1.取得五级(初级工)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等级证书的,3.取得三级(高级工)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等级证书的,每人每月补贴500元;4.取得二级(技师)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等级证书的,每人每月补贴600元;5.取得一级(高级技师)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等级证书的,两年过渡期内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3.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与养老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个人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四、申领发放养老护理员的入职补贴、岗位补贴以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上的养老护理员人员信息作为发放依据,并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将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岗位补贴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岗位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