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新好人”推荐评选活动,二、活动内容(一)推荐范围凡是在珠海高新区工作、学习、生活,不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现职党政主要领导一般不作为推荐评选对象,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各相关单位每季度须推荐候选人不少于1人,区信用办、区国资委、区工商联重点推荐诚实守信类好人,区社会事业局、区妇联、区团工委重点推荐孝老爱亲类及助人为乐类好人,区科技产业局、区商务局重点推荐创新发展类好人,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高新好人”推荐评选工作,深入挖掘、积极推荐“高新好人”候选人,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核实把好“高新好人”的事迹关、材料关,(三)大力宣传“高新好人”先进事迹,区党群工作部、区文明办要做好“高新好人”的宣传报道工作,(四)关爱礼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各单位要关心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的“高新好人”事迹要以近一两年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