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第五届湛江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2023年湛江市文明村镇创建认定工作的通知》(湛文明委〔2023〕4号)要求,2023年我区需申报认定2个市级文明镇、10条市级文明村,经过各镇(街)推荐,拟把龙头镇、南三镇2个镇以及官渡镇大龙村、黄桐村,南三镇灯塔村、麻弄村,坡头镇民有村、塘博村、五合村,龙头镇绿水村、上蒙村等10条行政村作为2023年湛江市文明村候选名单上报市文明委,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申报镇(村)如有异议,请向坡头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5个工作日,受理单位:坡头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坡头区南调路755号人民武装部一楼右侧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综合组),附件:2023年湛江市文明村镇候选名单坡头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11日附件:2023年湛江市文明村镇候选名单市级文明镇(2个):龙头镇、南三镇市级文明村(10条):官渡镇:大龙村、黄桐村乾塘镇:大仁堂村南三镇:灯塔村、麻弄村坡头镇:民有村、塘博村、五合村龙头镇:绿水村、上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