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同安区农村农业局 | 2023-05-11
决定组织评选2023年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含联合社)示范社,(二)民主管理良好1.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登记账簿,3.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按要求向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单位报送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等会计报表,联合社的成员社不少于4个且至少有1个市级以上示范社,4.合作社(联合社)拥有注册商标,二、评选程序1.有意参评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于6月9日前向各镇(街)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镇、街留一份),产生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拟认定名单,5.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拟认定名单在区政府网农业农村局网页公示,三、待遇符合条件的区级示范社(联合社)可推荐参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运行机制、主要工作(生产经营、成员培训、统一服务情况等)、发挥的作用(带动农户情况等)和取得的实绩(合作社、联合社获得表彰、理事长获表彰情况等),6.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及生产、财务、管理等制度,(三)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示范社的评选工作,五、联系方式1.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2-7221557联系人:黄志强2.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92-7893317联系人:陈晓华附件:同安区2023年区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申报表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3年5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

更多精选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