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开展第十四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第六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第六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特别注意保证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人才和为首都各项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优秀人才在推荐人选中占一定比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北京市人才工作局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28日第十四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实施方案一、评选范围凡在北京地区工作,纸质材料包括:1.《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推荐评选工作报告》(一式一份),二、评选条件“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参评人员应热爱祖国,参评人员要以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技术成果和突出贡献作为推荐评选的主要依据,四、评选方式和程序(一)“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选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和个人自荐与归口审核、市级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二)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推荐选拔工作,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辖区单位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核,(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归口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拟表彰人选报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五、组织领导“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六、申报材料种类及要求(一)《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