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常政办发规字〔2022〕1号各镇人民政府,现将《常熟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常熟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奖励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10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苏府〔2021〕32号)、《苏州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2020〕28号)等文件要求,对上市挂牌企业给予政策奖励,按因实施股改而当年新增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给予各镇(板块)不超50%的奖励,成功发行后再给予350万元补贴,(三)拟挂牌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第四条异地迁入上市主体奖励明确如下:(一)本市企业收购、控股异地上市公司,按该新三板公司当年或第一个完整年度对常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30%给予各镇(板块)奖励,以上市公司2020年对常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为基数,相关奖励由各镇(板块)用于上市公司的培育,第八条企业上市挂牌奖励的主要申报流程如下:(一)拟上市(挂牌)企业认定,第九条企业申请上述奖励需提交的材料如下:(一)常熟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申请表,(四)常熟市拟上市(挂牌)企业认定书复印件,附件:常熟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申请表附件常熟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申请表企业名称(盖章)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奖励内容□境内上市受理□境内上市成功发行□境外上市成功发行□“新三板”成功挂牌□其他:申请奖励金额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意见(盖章)年月日市财政局意见(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