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艺术基金面向社会集中受理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的申报,三、资助类型和要求(一)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资助项目申报作品应为已完成项目策划、剧本创作(含改编)等前期准备工作,(二)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滚动资助项目申报作品应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2.已正式演出的往届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大型舞台艺术新创资助作品,已获得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舞台艺术作品加工提高、滚动资助、演出奖励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三)小型剧(节)目整理加工项目申报作品应是2019年1月1日以后完成创作和演出,(四)舞台艺术作品配套资助项目对参选以下活动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予以配套资助:1.经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代表北京市参加2021年度国家级展演活动(第八届中国昆剧艺术节)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四、资助额度1.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歌剧、舞剧、音乐剧不超过400万元,4.舞台艺术作品配套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经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申报项目如获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资助,按要求填写北京文化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申报表,九、申报材料(一)《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资助申报表》,(三)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资助项目,(八)其他相关申报材料:1.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新创资助项目的,3.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滚动资助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