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装备〔2021〕655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等政策规定,我厅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对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25-69652741(业务咨询)、025-69652843(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附件: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12月31日附:关于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