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平阳县加快特色农产品“平阳五个鲜”产业和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平农发〔2019〕9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协议、合同,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验收、确认,现将2023年度“平阳五个鲜”等特色产业和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36.32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该资金在年初预算“平阳五个鲜”等特色产业和品牌建设专项列支,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120815农业社会事业支出”科目,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3022701委托业务费(行政)”,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附件:2023年“平阳五个鲜”等特色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拨付表平阳县财政局平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1日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2023年4月25日印发附件2023年度“平阳五个鲜”等特色产业和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拨付表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事项支出项目合同金额本次拨付开户行及账号1浙江金点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平阳五个鲜”集体商标注册服务费4.54.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路支行757**************172杭州休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平阳黄汤杭州推介会活动服务费27.1727.17中信银行杭州湖墅支行733**************073浙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平阳黄汤杭州推介会活动政务采购服务费2.762.76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玉泉支行190**************854温州嘉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平阳五个鲜宣传抽纸制作费1.891.89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602**************80合计36.32。